古诗文 | 何氏孝节诗(明·祁顺) |
释义 | 何氏孝节诗(明·祁顺) 序:乡进士李昌期之妻何氏,邑贡士汉臣女也。幼孤,十岁丧母。适李门,事舅姑惟谨。舅姑有疾,刲股炼糜以进,疾寻愈。乡邑嘉异之。夫逝,复能守节。宋咸淳十年,邑宰为立孝行坊。景炎二年,旌表门闾,仍赠束帛。元初,重建孝节坊,永嘉梅时举记其事,郡人蘧觉、陈大震跋之。 亭亭华表莞溪上,孝节名高照闾巷。 闺门至行动九重,致有洪恩自天降。 人谁无舅姑,反唇勃溪将何如。 人谁无夫妇,失节移天纷莫数。 卓哉贤妇心,不与常人同。 舅姑吾所主,良人吾所从。 于此尚无情,天地何处容。 高堂婴疾吾悽恻,刲股为糜充药食。 股肉犹可生,舅姑难再得。 此身岂忍为亲惜,一朝疾平百忧释。 良人早逝身无依,悲号不是伤春啼。 寒灯伴机杼,夜雨愁空闺。 宁死勿作他人妻,山石可转心不移。 吁嗟孝节有如此,扶植纲常厚伦理。 矧当末世风俗溃,妇中却有真男子,小人纷纷当愧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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