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的后续工作的通知
在现在社会,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,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,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。怎么写通知才能避免踩雷呢?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的后续工作的通知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各学院(系、部、教研室):
根据《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实施细则》(2024年6月16日全部结束,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(论文)抽查工作。
各学院答辩开始后,届时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、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。
五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评定
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应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评定五级记分制,各专业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%左右,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%以内。
六、毕业论文(设计)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总结上报
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应做好毕业设计(论文)自查和存档工作,学校将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,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抽查,抽查的结果将纳入该学院年终考核指标中。各学院应准确地统计各类数据(见附件2),认真撰写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总结,并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办公室(行政2号楼306室),电子版请发至。
七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
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,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,推进良好学风的建立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今年学校将加大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学术不端系统检测的抽查力度,扩大学位论文抽查的比例和数量,其中所有申请优秀的论文都将进行查重。各学院应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要求,认真从学院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。学院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,应在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。本次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申报不进行名额分配,学院可从院级优秀中择优推选。
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需按分配名额申报,具体申报预分配名额见附件3。
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申报,须经本人书面申请,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,在院、系或专业进行大组答辩,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后择优推荐。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申报须本人申请,经院、系推荐同意情况下申报。相关申请书请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进行文档下载。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2024年6月26日前交送教学办公室(行政2号楼306室),电子版请发至。
教学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和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、确定。
八、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要求
各学院暑假前必须做好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归档准备工作(归档要求见附件4),并于2024年9月底前将毕业设计资料袋、交接表和承诺表全部移交教学档案馆统一管理。具体归档时间由档案馆会同各学院协商确定。
教务部教学办公室
2024年5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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